(二期工程4000吨SBR橡胶粉末沥青改性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09日,山东缅甸小勐拉99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高性能SBR橡胶沥青改性剂项目(二期工程4000吨SBR橡胶粉末沥青改性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淄环审[2016] 93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淄环益(验)字[2017] 第114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园内,经二路西侧,乙烯北路北侧。
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环评);主要产品为8000吨/年高性能SBR橡胶沥青改性剂项目(二期工程4000吨SBR橡胶粉末沥青改性剂)。二期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1个建筑面积504m2,原料预处理车间1个建筑面积576m2;辅助工程包括:罐区(卧罐2个100m3)办公室1个建筑面积993.5m2(依托一期);原料仓库1个432m2;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1台箱式变压器10/0.4kv,400KVA依托一期)、供水系统、供汽系统(蒸汽管网集中供给依托一期)、消防系统(SBR胶乳储罐(1个400m3依托一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水处理(A/0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m3/h,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51m3/h与一期公用)、噪声处理、事故水池(容积400m3)。
橡胶粉末生产线设备:
物料釜(2只、3m3不锈钢)、压滤机(2台、XAYBG26/1000-VK)、搅拌釜(4个、3m3、2个6m3不锈钢)、沉降釜(3个15m3、2个3m3不锈钢)、研磨机(1台、240#、不锈钢)、传送带(1台、400#GKS/2-6)、氮封机(1台、DZQ-1100)、包装机(1台、BEX-B6050)、气流烘干(1套、不锈钢、QLHG2001-012)、搅笼(1个275X3000)、袋式除尘器(1个5000m3/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于2014年3月编制2016年6月03日通过审批(淄环审[2015] 35号),项目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书于2016年2月编制,2016年9月9日通过审批(淄环审[2015] 93号),项目于2017年3月建成,环保设施于2017年9月15日竣工,并于进行调试运行,项目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二期)实际总投资5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8000吨/年高性能SBR橡胶沥青改性剂项目(二期工程4000吨SBR橡胶粉末沥青改性剂环保竣工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重大变动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对比,变动说明如下:
1.搅拌釜现场实际是6个3m3、2个6m3,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搅拌釜是4个3m3、2个6m3(不锈钢);现场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增加2个3m3;
2.沉降釜现场实际是2个15m3,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是3个15m3,现场比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减少1个15m3;
3.布袋式除尘器(1个5000m3/h、)现场实际是2个,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是1个(5000m3/h),现场增加1个(30000m3/h)。
4.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池现场实际是4个,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是2个,现场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增加1个污水暂存池(240m3)和一个排水暂存池(240m3)。
5.环评影响变更补充报告书中未有废气处理装置,现场实际是2套次氯酸钠喷淋吸收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本公司污水处理站后,一并进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前期雨水等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主要在投料、撒料、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为颗粒物收集后经2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30米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主要在投料、撒料、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和北车间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一并进入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排放。
南车间废气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装置的碱喷淋处理后经27米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进入碱喷淋处理后进入27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引风机、离心泵、搅拌器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减震、车间封闭、关闭门窗等措施。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金岭镇南村920米(560米的堠埠社区己搬迁附项目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关系图)。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危废)(0.02 t/a)、污泥(1t/a)、废包装袋(3.0t/a)、生活垃圾(9t/a)。
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后及时处理(外售),危险废物设置了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需要整改)。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前期雨水等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浓度最大值分别为COD384mg/L、氨氮8.12mg/L、SS30mg/L,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
2. 废气:
项目有组织主要在投料、撒料、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为颗粒物收集后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30米排气筒排放。监测报告结果表明,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9.8mg/m3。
北车间有组织主要在投料、撒料、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为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进入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排放。监测报告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3.7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0989mg/m3
南车间废气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装置的碱喷淋处理后经27米排气筒排放,监测报告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2.8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185kg/h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进入碱喷淋处理后进入27米排气筒排放,监测报告结果表明,氨最高排放浓度为0.781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0.1581mg/m3、臭气最高排放浓度为1303、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3.23mg/m3。
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2 标准要求。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最大浓度为3.99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检测最大浓度为0.527mgym3。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标准要求。
3. 厂界噪声: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昼间最大为57dB(A),夜间最大为49.4dB(A),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分配的排放总量为:COD2.27t/a(内控)、氨氮0.02t/a(内控);己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申请烟(粉)尘15.48吨。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项目烟(粉)尘的有组织排放量为4.3066t/a <15.48t/a,符合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 废水治理设施:
生产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前期雨水等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
2. 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有组织主要在投料、撒料、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为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为83.2%,非甲烷总烃经次氯酸钠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14.4%,车间废气经碱喷淋处理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0.35%。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布袋除尘器装置、次氯酸钠装置和碱喷淋装置去除率较低,可能的原因为粉尘产生浓度较低、布袋除尘器进口为负压、检测误差较大等原因造成的。
3. 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采取了减震、车间封闭、关闭门窗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4.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泪周边地表水为乌河,距离约15000米,生产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前期雨水等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废水对地表水影响不大;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一金岭镇南村920米(560米的堠埠社区已搬迁附项目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关系图)。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金陵镇南村920 米影响不大;项目属于橡胶制品生产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装置,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竣工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建议:
1、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检测口不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2、补充粉尘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进口浓度监测数据,补充废气(VOCs)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进 口浓度监测数据,补充污水处理站进出口COD、氨氮浓度;
3、一般固废存放处未分区存放。应根据相关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
4、桶装原料、成品存放处没有围堰,按相关要求增加围堰;
5、核实现生产装置废气(VOCs)处理工艺可行性的分析;
6、次氯酸钠喷淋吸收处理设施周围增加围堰。
以上问题整改完成后,将整改前后照片发给验收组确认后通过验收。
八、验收人员信息